法律审(法律审查意见书)
1、这种区分使得第二审被称为事实审,第三审称为法律审日本对这种区别有所区分,将第二审称为上诉审,第三审称为上告审苏联则实行两审终审,第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不允许再次上诉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的规定,同样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这意味着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如有异议。
2、简而言之,在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或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果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那么,人民陪审员只需要侧重对案件“事实问题”部分的审核,不需要左右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官根据事实,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后进行裁量 这就是“法律审”和“事实审”两审分离的实质;法律分析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三审第三审是法律审的最终审级在三审制架构下,第三审法院一般是最高法院第三审作为法律审的终审,专就下级审法院裁判之解释适用法律有无违背法令为审理,不再审理事实是否错误之问题也就是说,第三审作为法律审之目的,一方面在于依法律上的论点审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另一方面在于谋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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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